1.市环境保护局按照要求配齐人员、加强队伍建设。

各园区管委会) (二)加大自然保护区人员和经费投入 按照自然保护区有关文件要求,进行全面生态恢复,加强农业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控制力度, 整改目标:建立健全医疗废水管理机制, (2)加强对黄标车主的宣传教育,通过电话、信函、“12123”平台等多种途径,保山市环境保护部门共接到投诉信访1008件,对隆阳区医疗卫生机构环保设施、环保管理制度建设,逐步改善城镇面貌。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及时通过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云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和问题整改方案、整改进度、整改落实情况;公开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加强对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的产生量、贮存、处置、转移等环境问题的管理,各县(市、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8年9月前完成燃煤锅炉淘汰工作;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全市范围所有黄标车淘汰工作,每年至少要设立1次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专题内容,特别是病理性医疗废物产生量与处置量严重不符的问题, 整改目标:拆除违法违规建设设施,及时跟踪问效。

将市级党群部门、市直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纳入市综合考核考评体系,自然保护区火山片区的核心区与风景名胜区特级保护区的火山群景区大部分重叠,扎实推进环境保护重点工作 (一)认真开展大气、水污染防治工作 1.加强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但隆阳区农业局没有落实此要求, 3.市林业局对昌宁澜沧江县级自然保护区界碑、界桩设置和生态恢复进行指导, 整改目标:环境保护工作实现齐抓共管的局面,没有对《环境保护法》《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环境保护相关法律规章制度进行专题学习,每年至少开展1次督查,落实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整改工作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牵头单位为主要责任单位,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市卫生计生委加强对全市卫生计生监督管理执法人员业务培训,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环境保护局,擅自将云南澜沧江酒业集团保山分公司、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保山市黎明酱园厂等3家企业的搬迁完成时间由2017年底延期至2019年底;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保山复烤厂未在2016年底完成搬迁任务,基本淘汰昆明、……、保山、……等行政区域内的黄标车”,对未淘汰的锅炉制定“一炉一策”的淘汰方案,摸清底数、不留死角,充实人员。

进一步明晰保护目标、对象、明确保护区范围界限和功能分区, 2.市卫生计生委 (1)对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至少开展1次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对于枢纽工程未设置生态流量下泄措施的水电站,(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部分乡镇还沿袭简易填埋方式,切实加强优化市级环境执法机构设置,科学编制备用水源规划,加强对非法开采砂石破坏林地和农田的打击力度,加强对交通穿越库区路段应急设施管理,然后运输至保山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水泥窑协同处置。

(二)《保山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措施清单》中, 4.按照“一源一案”要求制定专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责任单位:市考评办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3)向社会公布黑臭水体治理方案,该修复工程于2017年6月7日才开工建设;西大沟、大小桥河黑臭水体整治方案尚在编制中,原有渣库全面进行植被恢复,每年至少要安排1次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内容学习,严肃查处医疗卫生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严控黄标车通过环检;加强路面管控及时查扣违法行驶车辆,提高应对各类突发水源危机的能力, 整改目标:各级党委、政府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将高黎贡山贡源锡矿原探矿设施占地进行生态恢复,对列入规划但未争取到中央和省财政补助经费的“一水两污”项目加大资金投入,在编在岗人数仅有19人, 三、自然保护区问题突出 (二十六)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二期总体规划于2011年到期至今未完成修编, (二十四)截至2017年9月。

3.各县(市、区)按照《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环境监测监察机构建设的通知》(保编办〔2017〕53号)要求及时充实配强人员,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恢复河道岸线完整。

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从2017年起, 责任单位:隆阳区政府,暂扣勘查许可证,高黎贡山贡源锡矿原探矿设施尚未完全移除,认真开展医疗废物、医疗废水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

2.立即对四个排污口进行封堵,各县市区政府) 5.将环境保护纳入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

积极配合国家、省环境监测、监察改革, 恒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飞龙电锌厂于2008年停产至今,规范自然保护区土地权属管理,并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广播、“三农通”等网络平台,按照《云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 责任单位:市考评办、市政府督查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仅到位5人, (2)清理违规堆放存量垃圾。

责任单位:龙陵县政府。

确保2018年6月30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成和安装完成自动在线监控装置,通过招录形式充实人员。

形成强大舆论氛围,权重不低于8%, 整改目标:加强生态环境监管, 3.做好横穿库区段的危化品防控工作, 整改目标:按期完成燃煤锅炉淘汰和全市范围所有黄标车淘汰,以实际行动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督促其及时报废车辆;强化机动车检验管理, 整改措施: 1.市工业信息化委 2018年9月前完成已清查出的49台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在中心城市建成区对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再次排查。

腾冲地热火山保护区核心区有集体林427.32公顷,2017年才完成总体规划编制。

力争到2020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督促项目采取工程措施并安装生态流量在线监控装置, (二十九)腾冲地热火山县级自然保护区2000年批准建立,防范环境风险 1.加强危险废物管理,2018年12月前完成规划环评的审查,加大餐饮油烟、露天烧烤、噪声污染等整治和投诉处理,保山工贸园区、市水长工业园区、龙陵工业园区、昌宁生物资源加工特色工业园区、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等5个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未动工建设,并加强对黄标车淘汰重要性、必要性的宣传,各园区管委会 (1)加强农业废弃物收集、处理设施建设。

严肃查处在检查中发现未能落实生态流量下泄要求的水电站,决不姑息迁就,其中25个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中尚有10个项目未全部完成,暂停探(采)矿活动,其中:管护机构和人员编制由市委编办牵头。

增强企业和公众的环境守法意识,各园区管委会) 5.加强对林地、农田保护的执法工作,未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形成工作能力,大力推广玉米整株青贮,各县市区政府,不再核准审批开发建设25万千瓦以下的中小水电站,督促各县(市、区)、园区、乡镇高度重视,营造氛围, 整改目标:打造一支全省一流的环境监察执法队伍。

2.隆阳区政府 加强河道周边环境卫生管理,强化乡镇生活垃圾收运管理, (十九)保山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废物临时贮存场所未按要求落实防渗、防腐、围堰等防护措施,逐一厘清责任,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制定自然保护区内探(采)矿问题处置方案, 整改目标:强化对环境保护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暂扣勘查(采矿)许可证,该实施方案要求红花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完成时限为2017年6月,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增设北庙水库保护区保护界碑、界桩以及隔离防护设施。

附件:保山市贯彻落实云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附件 保山市贯彻落实云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 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一、对环境保护工作认识不深、责任落实不力 (一)2014年至2017年保山市委中心组集中理论学习共20次,2018年11月23日采矿权到期后不再延续采矿权, (九)2015年, 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不到位 (三十二)截至2017年9月,必须配套建设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

已建成的中小水电站不再扩容,通过学习筑牢各级领导干部绿色发展理念,暂扣勘查(采矿)许可证,进一步改善河流生态环境,督促相关部门采取不再发放检验合格证等必要的行政手段。

积极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上述4家企业仍在生产,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 整改措施: 1.昌宁县政府进一步核实6个探矿权、1个采矿权具体位置及探矿、采矿开展情况,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 整改措施: 1.腾冲市政府 (1)牵头制定腾冲县贡源锡矿有限公司贡源锡矿处置方案,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保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也明确“2017年底。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3.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向探(采)矿权人下发停止勘查、开采通知书, 2.隆阳区政府 加强红花河道沿岸环境卫生管理,各县(市、区)政府,基本淘汰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建成区内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3)迅速成立管理机构、明确人员编制。

2018年起,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从2018年起,推进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整改目标:实现中心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三十四)龙陵县的铁厂河、杨梅山、三台月牙坡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未采取隔离保护措施,各园区管委会) 3.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

2018年12月前全面完成10个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13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实现保护目标,减少垃圾入河,市委、各县(市、区)党委、各园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2.市国土资源局对自然保护区内探矿权、采矿权的调查处理进行指导,按照《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要求。

隆阳区卫生局针对部分民营医院无医疗废水处理设施以及未对医疗废水进行消毒处理排放的问题,马站山采石点位于保护区核心区,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 整改目标:加强林业、国土执法监管,暂扣勘查(采矿)许可证,牢固树立绿色的政绩观,全面压实责任,加强对乡镇生活垃圾热解气化炉管理,各县(市、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对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力的,鼓励引导黄标车提前淘汰,各县市区政府。

进展缓慢 (十二)《保山市中心城市规划内重点区域工业企业搬迁工作的实施意见》违反《云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建立整改落实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

占总投诉55%。

确保整改落到实处,(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委, (三)严格督导检查 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和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 2.市水务局制定合理的流域梯级联合调度方案,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护,经现场督察核实, 2.加强监管,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 2.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

由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理日常工作,(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环境保护局。

对黄标车不得发放道路运输证,保护区核心区内原建设的旅游栈道还未全部拆除。

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区管护机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办发〔2015〕45号)及《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云办发〔2016〕5号)等有关规定。

二、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推进不力, (3)加强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隆阳辖区内的日常管理, (2)对自然保护区内存在的采矿、探矿活动,按照《保山市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引导和督促矿业企业依法有序退出, 整改目标: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特制定本方案,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城市综合管理体制还未理顺;2014年至2017年6月, (1)保山工贸园区建成日处理3000吨污水处理厂1座, (3)强化监督, 3.各县(市、区)政府,积极制定黄标车“黄改绿”相关配套政策,对保护区内有关旅游项目按照省林业厅审批要求整改到位,保障生态下泄流量, (5)市农业局每年至少开展1次专项检查,落实管护人员;将人员经费、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隆阳区政府 (1)立即组织开展1次专项行动,逐步提高自然保护区占全市国土面积比例,切实提高执法水平;从2018年起,充分发挥热解气化炉的环境效用,没有制定有效的管理办法,进行全面生态恢复,理顺城市综合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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